为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9月29日下午,城乡规划系教工党支部在旗山校区综合楼1005,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研讨,支部书记郑玮锋主持会议。
会上,支部书记郑玮锋结合《政务处分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基本内容、适用对象、处分的种类和期限、违法行为及适用的政务处分等方面组织支部党员进行了学习。他强调《政务处分法》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有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
组织委员谢薇薇认为:“公职人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不仅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而且更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并接受法律的规范与约束,政务处分权则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制定政务处分法,让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更有‘法治味’、更具‘规范性’,同样需要在立法质量上着手,植根于民意的土壤。”
宣传委员谢承平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处分的目的在于教育。政务处分法关系公职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引导公职人员树立和强化依法用权意识,激励公职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中尽职履责为民造福。”
党员申志慧认为:“通过学习,意识到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法律、纪律意识,在工作中秉公用权、廉洁从教、坚持道德操守,充分发挥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图/文:谢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