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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5 信息员:林宇玫 浏览次数:4258



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闽农林大教[2018]6)、《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实施细则》(闽农林大教〔20184号)等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均须符合《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相关条件;

2、我院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本科学生,可申请转入我校所有有接收计划的专业;

3、我院风景园林、园林和城乡规划三个专业的在读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可根据《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

二、转出、转入计划数

针对我院在读一年级本科学生,各专业转出计划数不限,转入计划数详见《2021年艺术学院园林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申请表》。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以下时间均包含公示时间)

143008:30-5817:30,学生网络报名和上交材料,具体如下:

1)在读一年级本科生,应在此期间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jwgl.faf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流程:--信息维护—学生转专业申请报名),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填报两个顺序志愿。

从本次报名起,不要求提供《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名结果以系统导出为准。

  1. 在读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应在此期间,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籍表格)下载并填写《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只可以填报一个志愿。

  2.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学生应在58日前将证明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未交,视为报名无效。

所有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同学请自行下载申请表,在联系方式一栏中补

充个人常用的邮箱地址,于58日前发送至360296940@qq.com

2511-19日,学院组织转出审核,并完成转出公示;524-6

7日,学院组织第一志愿转入的接收考核,并完成接收公示;616-623日,学院组织第二志愿转入的接收考核,并完成接收公示。

372-76日,各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通知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四、转入考核、成绩核算和录取办法

1、风景园林专业、园林专业转入考核录取办法

1)风景园林专业、园林专业的考核分初试与复试。初试内容为素描和制图,各100分。初试成绩=素描×50%+制图×50%;初试成绩公布后,按各专业拟接收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复试考察方法为面试,其中风景园林专业应考察《园林史》的内容,园林专业应考察《植物学基础》的内容。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3)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定接收计划数确定录取名单。如最后一位拟录取名额出现同分,以原专业智育成绩百分比为依据择优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转入考核录取办法

1)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智育成绩百分比排名,从高到低按各专业拟接收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考察方法为面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定接收计划数确定转入录取名单。如最后一位拟录取名额出现同分,以原专业智育成绩百分比为依据择优录取。

五、如受疫情影响,无**常线下考试,面试、笔试改为网络考试,具体相关事宜届时我院以邮件形式统一通知,并同时通过学院网站通知。

本细则由我校艺术学院园林学院(合署)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附件2:《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实施细则》.pdf

附件3:艺术学院园林学院2021年转专业实施细则申请表.xls

附件4: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艺术学院园林学院(合署)

二〇二年四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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