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闽农林大教[2018]6号)、《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实施细则》(闽农林大教〔2018〕4号)等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均须符合《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相关条件;
2、我院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本科学生,可申请转入我校所有有接收计划的专业;
3、我院风景园林、园林和城乡规划三个专业的在读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可根据《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
二、转出、转入计划数
针对我院在读一年级本科学生,各专业转出计划数不限,转入计划数详见《2021年艺术学院园林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申请表》。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以下时间均包含公示时间)
1、4月30日08:30-5月8日17:30,学生网络报名和上交材料,具体如下:
(1)在读一年级本科生,应在此期间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jwgl.faf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流程:--信息维护—学生转专业申请报名),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填报两个顺序志愿。
从本次报名起,不要求提供《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名结果以系统导出为准。
在读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应在此期间,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籍表格)下载并填写《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只可以填报一个志愿。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学生应在5月8日前将证明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未交,视为报名无效。
所有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同学请自行下载申请表,在联系方式一栏中补
充个人常用的邮箱地址,于5月8日前发送至360296940@qq.com。
2、5月11日-19日,学院组织转出审核,并完成转出公示;5月24日-6月
7日,学院组织第一志愿转入的接收考核,并完成接收公示;6月16日-6月23日,学院组织第二志愿转入的接收考核,并完成接收公示。
3、7月2日-7月6日,各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通知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四、转入考核、成绩核算和录取办法
1、风景园林专业、园林专业转入考核录取办法
(1)风景园林专业、园林专业的考核分初试与复试。初试内容为素描和制图,各100分。初试成绩=素描×50%+制图×50%;初试成绩公布后,按各专业拟接收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复试考察方法为面试,其中风景园林专业应考察《园林史》的内容,园林专业应考察《植物学基础》的内容。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3)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定接收计划数确定录取名单。如最后一位拟录取名额出现同分,以原专业智育成绩百分比为依据择优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转入考核录取办法
(1)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智育成绩百分比排名,从高到低按各专业拟接收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考察方法为面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定接收计划数确定转入录取名单。如最后一位拟录取名额出现同分,以原专业智育成绩百分比为依据择优录取。
五、如受疫情影响,无**常线下考试,面试、笔试改为网络考试,具体相关事宜届时我院以邮件形式统一通知,并同时通过学院网站通知。
本细则由我校艺术学院园林学院(合署)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附件2:《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实施细则》.pdf
附件3:艺术学院园林学院2021年转专业实施细则申请表.xls
艺术学院园林学院(合署)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